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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 山西大同大学 关于印发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来源: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29 11:26: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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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西关于印发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

  各基层党委、各相关单位: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山西大同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2023年5月1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和 2023年5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西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年—2025年)》和《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及鼓励开展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第二课堂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教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除《山西大同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课堂教学任务之外的相关课外活动。旨在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备时代特征、大同特点、同大特质、区域需求、行业认可”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益补充,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第二课堂实行积分制管理,以团中央到梦空间”管理平台为主导,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认定。第二课堂教育积分的实施是以积分为计量单位,以积分增强学生第二课堂学习的荣誉感和主动性、从而达到考核目标。第二课堂成绩单随第一课堂成绩单在毕业学期按时发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从2022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专升本的学生起执行。

  第二章组织保障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第二课堂的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及积分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全校第二课堂相关的工作。

   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组织统战部、宣传部、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成员:各学院党委书记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为办公室成员。

  第六条工作职责

  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在工作组指导下总体规划第二课堂人才培养体系及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授权学校及各成员单位第二课堂的开展。定期组织工作组会议审定第二课堂积分认定以及仲裁学生对积分认定结果的申诉。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配备1名专职干部负责统计反馈第二课堂开展情况及时维护团中央“到梦空间”管理系统平台及“第二课堂成绩单”打印发放。

  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第二课堂学院(部门)工作小组,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第二课堂”的各个项目,扩大活动覆盖面;及时申报本学院(部门)第二课堂项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学院(部门)第二课堂学生积分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与要求

  第七条第二课堂教育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养成、文艺体育项目、实践实习实训与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创造、技能特长培养、组织工作履历共六大类。

  思想素质养成:第二课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教育学生心怀国之大者,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思想道德及素质养成教育,助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生可通过党、团课、积极分子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青年大学习、主题党团日活动及诚信教育、班内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获得相应积分。

  文艺体育项目:通过第二课堂,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可通过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文化、艺术、体育等讲座、培训和活动获得相应积分。

  实践与志愿公益服务:通过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大学生融入社会、敢于担当,使大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竞争进取意识和劳动价值观念,培养较强的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学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或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可的项目获得相应积分。

  创新创业创造:通过第二课堂开展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创造活动,强化创新创业创造实践,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水平,使大学生拥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学术品质,培养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识、精神和能力,掌握并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发明活动的能力,成为具有创业基本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学生通过参加学术论文、各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造作品竞赛、科研训练、创业实践、专利申请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创造活动获得相应积分。

  技能特长培养:通过第二课堂,培养或发挥学生专长,达到增强自信,培养毅力,树立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凝聚力,让每个学生有出彩的机会和个性的正确表达。学生通过考取各类专业、技能证书或参加各类专项文艺体育比赛或表演。

  组织工作履历:通过参加各类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社团(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等),或参加学校认定的其他相关活动获得相应积分。

  第四章积分申报审核程序

  第八条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教育积分必须向所在(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证(如各类活动证书奖牌)的原件或复印件、发表论文所载刊物、专利证书、参与科研项目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将取消该生第二课堂教育积分申请资格,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院(部)于每年5月前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当学年第二课堂教育积分的申报工作。学生在填写《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积分个人申请汇总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由分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及学生会干部等相关人员,依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依据《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积分评分细则》初步确定获取的积分数,填入《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积分个人申请汇总表》中“审核积分”一栏。由院(部)相关负责人在纸质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进行复审,校团委组织召开学校第二课堂认定工作组会议进行终审,并于毕业前将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积分进行统计汇总,统一报送教务部,结合第一课堂成绩审核业资格。

  第十条第二课堂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部)为基础的管理机制。

  第五章积分考核认定要求

  第十一条按照“项目”类别分别设置对应“项”积分,各类“项目”积分不设上限。

  第十二条2022级本科生开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取20以上(含20个)第二课堂教育积分。各学院第二课堂开展的情况将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评的评价机制。

  第十三条学校相关部门、学生组织(含班级)等可在到梦空间”平台上发布第二课堂项目,并申请项目积分,工作 组及其授权单位对平台的项目和积分进行预审、复核认定发放积分。对于因特殊原因需在平台外开展的项目,学生“项目”积分由组织单位进行线下申报,通过后在平台内认定发放;学生参与的校内外无法统一组织且符合积分认定细则要求的项目可通过平台进行个人申报。

  第十四条大学生参加同一教育模块内的多个第二课堂项目,所获得的第二课堂教育积分可以累计计算。若一个课程项目或活动涉及多个模块的积分,则按可得到的最高积分的教育模块计算,不得累计计算。

  第十五条大学生所获荣誉必须是代表山西大同大学或下属院、系、组织及个人,如是学术论文或专利,署名单位必须为山西大同大学,同一课程项目参加多次评奖,取最高奖项相应积分计算。

  第十六条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纪检监察机构每年对第二课堂教育积分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者,参照《山西大同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对积分审核过程中不负责任的学院、部门或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第十七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从当年度的第二课堂思想素质养成类模块积分中分别扣除0.5、1、1.5积分,扣除的积分可以补修获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当年度的思想素质养成类模块的积分清零,清零后学生可以进行重修获取积分。

  第十八条学生如对第二课堂项目开展及积分认定存在异议,可提交书面申诉,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及积分认定工作组将及时组织复核,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及时进行“第二课堂”积分认证,并适时查询、核对自己的积分获取情况。各部门、学院、学生组织应对学生“第二课堂”积分实时监控,及时提醒,特别是对应届毕业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及时督促完成积分认证。毕业时第二课堂成绩单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参与指导第二课堂的教师,工作量参照人力资源工作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第二课堂积分可以根据教务部相关文件进行学分转换,但需严格按照教务部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在颁布之日起试行,实施过程中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正和调整,并由山西大同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管理及积分认定工作组解释。

​山西大同大学办公室

2023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