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同大学[2020]5号)文件精神,组织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http://xsc.sxdtdx.edu.cn)
二、名额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各学院学生人数,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分配详见《2022-2023学年度大同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国家奖学金名单,报送材料发送至dtdxxsc@163.com。
(二)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1、《2022-2023学年度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
2、《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纸质版)。(附件3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
4、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
5、年级排名的证明材料。
6、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各种报表所填内容除签字必须手写外其余内容均由电脑打印,以学院为单位整理上报。
2、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的封面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书记、院长签字。
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班级辅导员以及学生本人及的填表日期按照附件6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二)严格标准,确保公正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评选条件和名额评审,精心安排,严把程序,切实保证评选的严肃认真,程序的严谨有效。严格按照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选名单公开的“四公开”要求,保障广大同学申请权、投票权、知情权、反馈权。
五、其它
1、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的各种原始材料、公示过程(含班级)、评审结果要及时存档,以备检查。
2、其他未尽事宜,与学工部联系。学工部联系人:李国良13403647566 陈浩芗18811393268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大同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度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标准填写(样表)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