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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7 16:09:17 阅读次数:

​​  ​关于做好2023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关于全面启用山西省高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和研究生子系统的通知》(晋教助学(2017)12号)要求,结合我校《山西大同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全力做好2023年我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内容

  1、家庭经济信息模板

  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

  二、报送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送比例为在校生30%,其中特别困难学生3%,困难学生7%,一般困难20%。

  三、报送要求

  1、模需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操作。

  2、《家庭经济信息模板》只需报送2023级新生电子版数据,《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并附汇总封面,封面需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按照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要求,中央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附件4)必须认定为贫困生,全部录入《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如果班级重点保障人群超过30%,可不受30%的上报限定)

  4、中央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全国资助管理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认定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请结合学生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5、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tdxxsc@163.com.

  模板填写说明:

  (1)由于资助系统导入功能只稳定应用于microsoftoffice20032007版办公软件,录入信息时必须以2003或2007版本录入(保存)。

  (2)身份证件号以文本格式输入,不能以“’”开头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有X,请统一使用大写格式。信息输入不能有空格、回车;请勿删除或更改原有模板格式,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录入信息,以免导致无法导入系统。

  (3)《家庭经济信息模》中是否残疾、是否五保户、是否低收入家庭等详细信息(即所有“是”或“否”选项)必须全部填写,才能导入成功。采集的家庭经济信息要确保真实,各学院必须严格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4)《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中认定时间要填2023年10月。

  四、报送时间

  10月13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科。

  五、附件

  附件1:家庭经济信息模

  附件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

  附件3: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封面

  附件4:中央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2日